安溪GRC預制構件設計的技術要求
作者:青龍GRC??????? 發布日期:2018-11-21 14:04???????瀏覽次數:
一、設計
1、安溪GRC預制構件應按圍護結構進行設計,在進行結構設計計算時,不應考慮分擔主體結構所承受的荷載和作用,只應考慮直接施加于其上的荷載和作用。
2、安溪GRC預制構件及其連接件應具有足夠的承載力、剛度和相對主體結構的位移能力。
3、有抗震設計要求的預制構件,在設防裂度地震作用下經修理后,構件應仍可使用,在罕遇地震作用下,構件不得脫落。
4、預制構件的設計,在重力荷載、設計風荷載、設防裂度地震作用、溫度作用和主體結構變形影響下,應具有安全性。
5、預制構件的預埋件、專用連接件的設計應符合JGJ133-2001要求;連接螺栓應按國家標準《鋼結構設計規范》(GBJ17)進行承載力計算;構件與專用連接件間的固定螺栓應采用不銹鋼螺栓,其直徑不得小于10mm,專用連接件應通過焊接與墻體預埋件或鋼構件連接。
6、預制構件內的預埋連接板的截面尺寸不宜小于40mm×4mm,并應經熱鍍鋅處理;預制構件的上、下兩端連接板不應小于2個,兩側的構造連接板每側不少于2個,距上下端部距離不超過180mm,間距不超過500mm。
7、預制構件應采用上下兩端緊固件固定的方式來進行安裝固定。
8、當預制構件與主體結構間留有較大空間(或預制構件重心離主體結構較遠時)可在構件與主體結構之間設置過渡鋼架或鋼伸臂;鋼架或鋼伸臂與主體結構應可靠連接;鋼架或鋼伸臂應嚴格按設計圖紙(或經原設計單位審查通過的施工圖紙)進行施工。
9、預制構件予埋件應在主體結構施工時埋入,預埋部位的混凝土強度等級不應小于C20,預埋件位置應準確。當沒有條件采用予埋件連接時,應采用其它可靠的連接措施,并通過試驗確定其承載力,具體見確認圖紙。
10、預制構件單體長度不宜超過1.5m,單體重量不宜超過60kg,壁厚不得小于20mm,超出上述規定,其連接件強度和數量應重新進行強度驗算。
相關資訊